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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赌有必要作假吗 网赌有必要作假吗为什么

(2025-11-01 06:10:57)

网赌有必要作假吗 网赌有必要作假吗为什么

朋友们大家好,今天为您带来的是网赌有必要作假吗和网赌有必要作假吗为什么的知识分享,感谢您的支持,接下来我们进入文章内容!

本文目录

  1. 女友网赌有必要分手吗
  2. 公务员有了肝炎会被开除吗
  3. 伊索寓言里有什么故事

网络赌博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一些网赌平台为了追求利润,不惜作假,给参与者带来极大的道德困境和法律风险。本文将探讨网赌作假的原因、影响以及应对措施,以期引起公众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一、网赌作假的原因

1. 利益驱使

网赌平台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不惜采取作假手段。一方面,他们通过修改赌博结果,使平台收益最大化;另一方面,他们通过虚假宣传,吸引更多玩家参与,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

2. 监管漏洞

我国对网络赌博的监管尚存在一定漏洞,给网赌平台提供了可乘之机。一方面,监管部门对网赌平台的监管力度不够;另一方面,部分网赌平台利用技术手段逃避监管,使得作假行为难以被发现。

3. 玩家心理

部分玩家抱着侥幸心理,认为网赌作假只是个案,自己不会受到侵害。这种心理使得他们在参与网赌时,往往忽视了作假的风险,从而为网赌平台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网赌作假的影响

1. 道德风险

网赌作假严重损害了玩家的利益,破坏了社会道德秩序。一方面,玩家在赌博过程中受到欺骗,导致对诚信的信任度下降;另一方面,作假行为使得赌博活动失去公平性,损害了赌博的娱乐性质。

2. 法律风险

网赌作假涉嫌违法,给参与者带来法律风险。一方面,玩家在参与网赌过程中,可能涉及赌博罪、诈骗罪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网赌平台在作假过程中,可能涉及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3. 社会影响

网赌作假容易引发赌博成瘾、家庭破裂、社会不安定等问题。一方面,赌博成瘾导致玩家在现实生活中无法自拔,影响身心健康;另一方面,家庭破裂、社会不安定等问题,给社会带来极大压力。

三、应对措施

1. 加强监管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网赌平台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制度,严厉打击作假行为。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提高监管效率。

2. 提高公众意识

通过媒体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公众对网赌作假的认知,使更多人意识到其危害性,自觉抵制网赌。

3. 强化法律制裁

对涉嫌网赌作假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形成震慑作用。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境网赌犯罪。

4. 倡导诚信赌博

倡导玩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理性对待网赌,不参与作假行为。加强网赌平台自律,提高平台公信力。

网赌作假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道德困境和法律风险。面对这一现象,我们需要共同努力,加强监管、提高公众意识、强化法律制裁,倡导诚信赌博,共同维护社会道德秩序和法律法规的尊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公平、健康、有序的网络赌博环境。

女友网赌有必要分手吗

女友网赌有必要分手吗

女友网赌有必要分手吗,日常生活中,情侣之间常常会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随后引起难以调和的争端,进而可能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现象。下文分享女友网赌有必要分手吗。

女友网赌有必要分手吗1

女友痴迷赌博负债累累,我觉得你应该和她分手,因为像这样的女朋友是非常不值得你珍惜的,而且我觉得像这样的女朋友是根本不值得你喜欢的

并且我觉得这样的女朋友三观不是很正,品德不是很好,所以我觉得一定要和她分手,而且我觉得和她分手对你来说是一种解脱,如果情况非常好的话,还会让你的压力变得很小。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都想拥有一段非常真挚的感情,因为有很多人觉得上的感情是非常幸福的,也有很多人觉得这样的感情是非常恩爱的,并且也有很多人觉得这样的感情是会长久的。

而且也有很多人觉得这样的感情是非常值得我们珍惜的,所以从中可以看出之所以有那么多的人都想拥有一段非常真挚的感情,确实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是,在找对象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对方的人品,如果对方的人品是很好的话,那么完全可以和对方在一起。

但如果说对方的人品不是很好,那么就可以直接拒绝的对方了,所以从中可以看出如果自己的女友痴迷赌博负债累累,你应该和她分手。因为像这样的感情是根本不会长久的。

在我的世界观里,如果女友痴迷赌博负债累累,我觉得应该和她分手,因为我觉得这样做对你来说是非常公平的,而且我觉得这样做也会看清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果情况非常好的话,还会让自己变得更加成熟,甚至也会让自己变得更加理智

所以我觉得如果女友痴迷赌博负债累累,我觉得你应该和她分手。并且我觉得感情是根本没有必要强求的,如果发现对方根本不爱你,那么离开彼此对谁都好。更何况我觉得这样的女友根本不值得你爱。

女友网赌有必要分手吗2

不该分手。因为你问这句话很明显你还爱着你的女朋友,这个时候你就应该说对他说不要再玩了,这样会影响我们之间的情感,你要表达出你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并且说出你自己的感受,但不要评价你的女朋友!

这样他才会醒悟过来。主要看平时怎么样,偶尔打打是正常要理解,如果不工作长期一起约牌就早断早了结吧如果女朋友特别爱打麻将,那么你肯定要和他说出来,对着他戒掉,对女孩子打麻将肯定不是一件好事,如果解不掉!

女朋友特别爱打牌,这或许是她的兴趣所在。如果不影响正常的生活与学习工作,与她沟通好这个问题就很正常的。但如果他的这种行为影响了正常的生活与他分手也是很合理的事情。我觉得你和你的女朋友只要是真心相爱的,互相爱着对方的,你可以劝他不要那么爱打牌。

这样很容易伤害你们的感情,如果他也是喜欢你和爱你的,肯定会改掉这种坏习惯。这样就没有必要去分手的,因为只有真心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才会更加的幸福和快乐。

只是一种娱乐么,娱乐起来不管你情有可原啊,你不用生气,要学会理解,两个人之间弱国不理解的话很小事情都会放大

说到办法吗!

可以领着你女友出去玩玩逛逛,多交流,在两个人都轻松愉快的情况下把你的意见向她说出来,告诉她你的顾虑,或者听听她的解释,不要因为生气做无谓的顶嘴

女友网赌有必要分手吗3

老婆沉迷赌博屡教不改怎么办?

第一、思想上扭转,亲情劝说。既然说他是你老婆,那她就有娘家人。比如丈母娘,老丈人,小舅子等。从她的家人,亲人开始入手,让他们做思想工作,尽最大可能去劝说她,不要再沉迷于赌博。

并把赌博的危害给她说一说,比如负债累累,妻离子散,倾家荡产,还有赌博之后自杀的。如今网络购物都有7天无理由退货,各大品牌都有售后服务。虽然说你爱人已经过了无理由退货,但是也有售后服务吧,你是花彩礼娶进来的。

现在你老婆出了问题,所以丈母娘家那边有责任,有义务帮你从思想上扭转和劝说。虽然把人比作商品,有点太过于牵强,但是你还是这个理。话糙理不糙!

第二、断了她的经济来源,没收身份证银行卡。赌博,无非就是钱的问题。如果没有钱,她拿什么去赌。没了钱,估计他就消停了。在劝说的同时,也要断了她的经济来源,没收她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没收她的钱包,还有现金以免她去网络上贷款。

你是他的丈夫,你有义务去管她,特别是赌博这一块。如果你再不管她,到时候负债累累你也要帮她还的。还有一定要把家里面值钱的东西保管好,比如说金银首饰珠宝这一块,不要被她拿去当了或者边卖。赌博屡教不改的人很可怕,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所以说以防为主。

第三、亲朋好友打招呼,别借钱给她。在断了她的经济来源之后,她可能会去找朋友啊,亲戚啊借钱。所以你要和各路亲戚,七大姑八大姨,身边的亲朋好友打好招呼,不要把钱借给她,不然她又再次去赌博了。

如果打好招呼有人把钱借给她之后,到时候你也可以不用去管不用去还。因为你之前已经打好招呼,这不怪你了。

第四、离开消耗你的人,离婚。如果说亲戚实在劝不住,她家人也没办法,你自己说话她也不听。断了经济来源,她还是想办法找钱去赌博的话,那这个人估计就不适合你。

那你应该鼓起勇气,去离开一个消耗一个不懂的珍惜你的人。如果以上的方法你都去尝试,都已经努力了。但也改变不了现实的话,还是离婚算了,各走各的。如此一来,对你还是有好处的,不然你要被她拖累。

不管他是现实中赌博,还是在网络上赌博。以上方法都可以试试,希望屡教不改,沉迷于赌博的人早日回头。早日与家人团聚,共建美好家庭。小赌怡情,大赌伤身,请勿沉迷于赌博。健康生活,远离赌博。珍惜生命,远离赌博,远离网赌。

公务员有了肝炎会被开除吗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这位考生您好,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

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规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执行;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做了规定,但是未对处分幅度做规定的,适用本条例第三章与其最相类似的条款有关处分幅度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补充规定本条例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幅度。除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处分规章,应当与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联合制定。

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

第三条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处分。

第四条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九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第十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

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公务员2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一)在2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公务员有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或者从轻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个处分的档次给予处分。应当给予警告处分,又有减轻处分的情形的,免予处分。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经人民法院、监察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依法认定有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十七条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

(五)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六)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

(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六)项规定行为的,给予开除处分;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属于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二)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

(三)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

(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

(五)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

(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

(三)对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灭失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的;

(五)对需要政府、政府部门决定的招标投标、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拍卖等事项违反规定办理的。

第二十二条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三条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四条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

(二)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

(三)违反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摊派或者收取财物的;

(四)妨碍执行公务或者违反规定干预执行公务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七条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八条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包养情人的;

(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三十条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一条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三十二条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利用赌博索贿、受贿或者行贿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分。

第三十三条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章处分的权限

第三十四条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统称处分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第三十五条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的国务院组成人员给予处分,由国务院决定。其中,拟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由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建议,或者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免职建议。罢免或者免职前,国务院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

第三十六条对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给予处分,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

拟给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先由本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建议。其中,拟给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也可以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撤销职务的建议。拟给予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先由本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建议。罢免或者撤销职务前,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遇有特殊紧急情况,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也可以对其作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同时报告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通报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七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给予处分,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其中,拟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免职建议。免去职务前,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

第三十八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

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第五章处分的程序

第三十九条任免机关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调查、处理,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经任免机关负责人同意,由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调查;

(二)任免机关有关部门经初步调查认为该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需要进一步查证的,报任免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立案;

(三)任免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对该公务员违法违纪事实做进一步调查,包括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听取被调查的公务员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有关工作人员以及所在单位监察机构的意见,向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调查材料,向任免机关负责人报告;

(四)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被调查的公务员本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其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案。被调查的公务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予采信;

(五)经任免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对该公务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六)任免机关应当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七)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应当将处分决定归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档案,同时汇集有关材料形成该处分案件的工作档案。

受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程序,参照前款第(五)项、第(六)项和第(七)项的规定办理。

任免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将处分决定或者解除处分决定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监察机关对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调查、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十一条对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应当由2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

严禁以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非法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第四十二条参与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回避申请;被调查的公务员以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是近亲属关系的;

(二)与被调查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第四十三条处分决定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处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其他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人员的回避,由处分决定机关负责人决定。

处分决定机关或者处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可以直接决定该人员回避。

第四十四条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办案期限可以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第四十五条处分决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处分人员的姓名、职务、级别、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二)经查证的违法违纪事实;

(三)处分的种类和依据;

(四)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五)处分决定机关的名称、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解除处分决定除包括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五)项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原处分的种类和解除处分的依据,以及受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情况。

第四十六条处分决定、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到开除处分后,有新工作单位的,其本人档案转由新工作单位管理;没有新工作单位的,其本人档案转由其户籍所在地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章不服处分的申诉

第四十八条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而被加重处分。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机关应当撤销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机关重新作出决定:

(一)处分所依据的违法违纪事实证据不足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三)作出处分决定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机关应当变更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机关变更处分决定:

(一)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务院决定错误的;

(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有误的;

(三)处分不当的。

第五十一条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该公务员的职务、级别或者工资档次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调整;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该公务员的级别、工资档次,按照原职务安排相应的职务,并在适当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

被撤销处分或者被减轻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工资福利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但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第五十三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违纪的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处分决定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应当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属于国家财产以及不应当退还或者无法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上缴国库。

第五十四条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1988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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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里有什么故事

1、蛇与黄鼠狼打架。

蛇和黄鼠狼在一所房子里打架。同住在房里的老鼠常常被他们吃掉,现在一见他们在打架,便纷纷跑出来。然而,他们双方一见到老鼠,便立刻停止了互相的厮杀,一齐朝老鼠扑过去。

故事寓意:这故事告诉我们,那些卷入别人互相争权夺利的人,会不知不觉地成了别人的牺牲品。

2、蛇的身体与尾巴。

有一天,蛇的尾巴拼命争吵着要领路。蛇的其他部分说:“你没有眼睛鼻子,怎么能指引我们向前走?”尾巴却什么道理也不听。于是,他便来领路,拖着全身乱冲乱撞,结果掉进一个石洞里,蛇的全身都被摔坏了。尾巴摇摆着乞求蛇头,说,“救救我们吧,我的争吵真是太无聊了!”

故事寓意:这故事是说那些好胜而不自量力的人。

3、两只口袋。

普罗米修斯创造了人,又在他们每人脖子上挂了两只口袋,一只装别人的缺点,另一只装自己的。他把那只装别人缺点的口袋挂在胸前,另一只则挂在背后。因此人们总是能够很快地看见别人的缺点,而自己的却总看不见。

故事寓意:这故事说明人们往往喜欢挑剔别人的缺点,却无视自身的缺点。

4、马与马夫。

从前,有个马夫,他偷偷地把喂马的大麦卖掉了,但仍每天给马擦洗,用梳子梳理马毛。马对马夫说道:“如果你真心想要我长得美,就不要再卖掉喂我的大麦了。”

故事寓意:这是说,那些虚情假意的人用花言巧语和小恩小惠去贿赂别人,却把别人最必需的东西夺走了。

5、野猪和狮子。

夏季,炎热的酷暑使人很口渴,狮子和野猪一起来到小泉边喝水。他们为谁先喝,彼此争斗得你死我活。当他们喘气时,忽然回过头去,看见有几只秃鹰正在等候,他们知道谁倒下去谁就会被吃掉。因此他们停止了争斗,并说:"我们还是成为朋友吧,总比被秃鹰和大鸦吃掉好得多。"

故事寓意:这是说,人们不要相互进行无聊的争斗,否则,会给自己招来灾难。

6、疯狮子和鹿。

一天,狮子发疯了。一只鹿在树林中看着他说:"啊呀,我们真不幸!平时都叫我们受不了,那么他疯后又会弄得我们怎样呢?"

故事寓意:这是说,那些一贯作恶多端的人尽管一时得势,但大家都躲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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